为深刻贯彻落实市委、市当局关于深入国有企业鼎新的决策部署,凭据《长春市市属国有企业布局优化和沉组规划》要求,经长春市人民当局核准,原“长春城运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佚式改名为“长春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春资环集团”)。
改名后,公司主体资格、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经营领域等信息均维持不变,原业务关系、资产权属、债权债务及签署的各项合同和谈均由长春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继承,原有业务对接渠路不变。
特此布告!
长春市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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